豬八戒小說網 > 林昊許薇 > 第一百二十五章:異鄉人
  有些故事並不精彩,有些人也談不上傳奇,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一口深不見底的井,埋藏著最深的往事。

  和康尼分別後,雷恩和薩莎騎馬走在林間小道內,杉木高聳,樹影斑駁。

  道瓊斯帕村,故事開始的地方,雷恩靜靜的看著一棟棟二層小樓林立,房屋建築明顯增多、模樣大變的村子。

  不管多麼艱苦的日子,隻要能有一縷渺小的希望,人們就會將之攥緊,在苦澀的風中,如同荒原上的野草一樣頑強生長。

  雷恩平靜的看著街道上的人來人往,5年前,這裏湧入了大量瑪利亞之壁的外來人口,如今這處僻靜的獵戶村也熱鬧了很多,有些行人好奇的打量著馬上的薩莎和雷恩。

  大多數人其實不認識他們,畢竟這裏的原住民其實不多,雷恩回想起來到這個世界的那一幕,他重獲新生,而在此之前,他戰死了……

  薩莎帶著雷恩走到了一處風景優美的農場,布勞斯先生已經不打獵了,正在養馬,這裏被他經營得不錯,如今生活比以往更好了一些。

  “姐姐,你回來了。”一個略有些嬰兒肥的小女孩激動的看著她。

  薩莎過去抱住了她:“卡亞,在這裏過得還習慣嗎?”

  “沒問題,我很好。”小女孩點點頭,她其實不是布斯斯先生的女兒,是被收養的。

  上次羅塞之牆出現巨人,卡亞母親被一頭溜到村子的3米級巨人殺了,她則被薩莎救下。

  農場裏除了她,還有幾個孩兒,這些孩子都是無家可歸的人,布勞斯先生收養了他們,讓他們在農場裏做些簡單的活。

  並沒有壓榨童工,這其實是善舉,假如沒人收養他們,這些孤兒可能會餓死。

  薩莎將雷恩介紹給孩子們,她上次短暫回過一次家,大家起碼認識她。

  “我知道,他就是斬首者!殺了55頭巨人。”一個男孩崇拜的盯著他,一臉興奮的說道。

  “我聽過他的故事,他看起來並不兇神惡煞。”

  關於雷恩的故事,是老村長告訴孩子們的,本地人其實也很驚訝,當年那個一臉倔強的男孩已經成了一名強大的士兵,許多外來人嘖嘖稱奇,他們還真沒想到,這裏竟然是最近名聲大噪的“斬首者”的故鄉。

  雷恩在農場吃午飯,三年未見,布勞斯先生很高興,布勞斯太太也十分熱情,她好像是把雷恩當作“女婿”的人選了。

  儀表堂堂,實力強大,功成名就,咋一看,的確條件不錯,當然,自從雷恩回到這後,就有些心不在焉。

  布勞斯先生發現了這一點,午餐過後,他把一枚鑰匙給了雷恩:“你還要這樣繼續下去嗎?不考慮退居二線嗎?

  不管你多強大,一直衝在最前麵,遲早是會倒下的,薩莎和我說了你的事,我覺得你現在還是呆在後方比較好。”布勞斯先生耐心的勸道,他敏銳的感覺到雷恩的精神狀態出了問題,這在戰場上也許很致命。

  接過父親那間小木屋的鑰匙,雷恩笑了起來,十分灑脫:“這也許就是我存在的意義,當我拔劍而戰的時候,我能感覺到自己還活著。

  如果這條路沒有盡頭,就此沉眠也沒有什麼不好。”

  隻有戰鬥的時候,才能忘記自己是個孤魂野鬼,回到最初之地,他記起來了,記起了似乎有意無意被掩埋,塵封的往事。

  布勞斯先生歎了口氣,目送著他離去,自從他把昏迷的他背回來後,他就發現,雷恩完全變了個樣。

  他也不知道對方在森林裏究竟經曆了什麼,雷恩那時剛剛蘇醒,他看著他眼睛的時候,甚至感覺到了恐懼,這絕不僅僅是險死還生後能出現的眼神。

  雷恩慢悠悠走到村莊偏僻一角,已經荒廢的小木屋前,門前沒長滿雜草,布勞斯先生打理過。

  將鑰匙插進鎖裏,“吱呀”一聲推開滿是灰塵的木門,屋內的景象和他離開時沒什麼兩樣,隻是桌椅板凳上布漫塵埃。

  陽光再次照進了有幾分潮濕腐爛的木屋內,灰塵在幾縷光中彌漫開來,做著無規律的運動。

  他在這裏大概住了一個多月,而後三年未歸,拿起一塊紗布,將樟木板凳擦幹淨後,他將紗布丟在木桌上,沒有去清洗那些鍋碗瓢盆。

  他孤身坐在凳子上,良久,他輕聲念起了一首詩歌,那是從白塔城一位落魄的吟遊詩人那學來的:

  “致異鄉人,

  我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,

  笑著和每個人打招呼,

  這裏沒人認識我,

  我可以盡情歡笑,

  失聲痛哭,

  因為我是一個異鄉人。

  有人舉起酒杯,

  我笑著和他分享我的苦樂悲喜,

  我該走了,

  我不能在一個地方停泊太久,

  因為我是一個異鄉人。

  風雨兼程,

  我嗅到了泥土潮濕的氣息和花草的芬芳,

  乘著清風,伴著明月,

  來到天之盡頭,

  我捧著沙子,親吻海浪,擁抱晨曦,

  舊時光沉澱在淤泥中,我迎來新生。”

  “你知道嗎,沒人喜歡的我的詩歌,因為我本不是詩人,你是第一個想學的。”白塔城街角,胡子拉碴,不修邊幅的詩人笑著說。

  凱倫聳聳肩:“是啊,你寫的並不好,不過我很喜歡,因為我是一個異鄉人。”

  詩人的家鄉被戰爭摧毀,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死去了,外出旅行的他逃過一劫。

  他開始了更漫長的旅行,遊曆過多個國度,他不會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,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無所有。

  他的詩寫的不好,他很落魄,因為他不是詩人,他隻是一個因戰爭無家可歸的遊子。

  每到一個新地方,就仿佛重獲新生,陌生的環境,他可以重新認識那一切。

  木屋內,聲音漸漸平息,雷恩緩緩站起身,朝著森林走去,他最習慣的,大概是孤獨。

  他並不是一孤兒,也不是殺手兵王,他來到一個陌生的世界,花了很長時間才忘記過去的一切,但那種格格不入的感覺怎麼都揮之不去。

  人們去到一個陌生的國度,尚且需要不少時間適應那裏的風土人情,如果是一個陌生的世界呢?要怎麼樣,才能忘記自己是“異鄉人”?

  踏著婆娑的樹影,踩在鬆軟的草地上,擠開灌木和藤條,他沿著腦海中的路線,來到一處山坡下。

  坡下有一塊光滑的灰色磐石,周圍長著一些綠油油的狗牙根和結縷草,他邁步走到石頭邊,輕輕撫摸這石塊表麵,感受著手心傳來的那種質感。

  雷恩坐在石頭上,這裏,就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地方,寂靜的森林裏,青苔爬滿了老樹褶皺的樹皮,地麵上雜草叢生,殘破的蜘蛛網還掛在灌木的枝椏上,潮濕處未幹的露珠從綠草油亮的莖葉下滑落,麝鼠鬼鬼祟祟的溜過。

  閉上眼睛,躺在石塊上,輕風拂過他有些淩亂的黑發,昨日重現……